误区十:辞退员工——“欲加之罪,企业用工单位,何患无辞”。许多企业都存在这样的自信,即如果想要辞退某个员工,总会想办法找到某个合适的“理由”。这种自信源自企业相对于员工的强势地位,但也正是由于这一强势地位的存在,这种自信是盲目的,不切实际的,因为法律为了保护居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员工的权益,对企业辞退员工的行为设置了一些条件,加重了企业的责任。比如,因员工不服企业的辞退决定而发生争议需由仲裁或机构裁判时,企业用工,企业应对其辞退决定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负举证责任,这一举证责任要求企业必须对其辞退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进行、详细地举证说明。以证明辞退决定理由的“充分性”,在此“充分性”方面如稍嫌不足,则该辞退决定就会被裁判机构撤销,其后果是严重的,即劳动关系恢复,企业应赔偿员工自被辞退之日起至劳动关系正式恢复之日期间的工资损失。实践中上述类似案例不在少数,值得注意的是,辞退争议中企业败诉率远远**员工,这与企业的盲目自信不无关系,因此,企业在辞退员工时需慎而又慎,切忌盲目自信,无谓冒险。
三、从工作制度来分,有标准工时工作制用工,企业用工价格基地,不定时工作制用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用工3种方式。1.标准工时工作制:适于工作时间固定,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过40小时的人员。例如行政人员。2.不定时工作制:适于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要机动作业或工作,执行弹性工作时间的人员。例如推销人员等。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于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需要连续作业或工作的人员。例如铁路、航空、旅游等行业的人员。四、还有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关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等费用。
劳务派遣公司服务内容
员工招募、入职体检根据客户公司需要招募派遣员工或客户自行招募合适的派遣员工,为客户企业提供劳动人事、社会**各项政策咨询,解答和协调处理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时传达政策法规和动态信息。并组织面试通过员工到市甲等医院办理入职体检。用工登记、保险缴纳根据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保险及,并为派遣员工办理招工录用和退工手续;工资发放、申报根据客户工资制度和按月提供的工资支付清单,负责承办容员工的工资发放,南京企业用工,并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向国家统筹缴纳的款项。并负责向**申报派遣员工的认定、理赔事宜。政策咨询、争议处理为客户提供风险防范,提前预防各种劳动争议风险的出现,当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为客户解决各种问题。劳动法咨询及为企业提供突发事件的处理建议。 向企业提供专业的劳动法咨询业务并协作企业处理突发事件。